民國108年【2019年11-12月統一發票中獎獎號】特別獎:59647042,特獎:01260528,2019年11-12月統一發票有增開六獎3組,分別為710、585、633
年月份 | 108年 11 ~ 12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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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獎 | 59647042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別獎號碼相同者獎金1,000萬元 | |
特獎 | 01260528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0萬元 | |
頭獎 |
01616970 69921388 53451508 |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| |
二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|
三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|
四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千元 |
五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千元 |
六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 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百元 |
增開六獎 | 710、585、633 |
領獎期間自109年02月06日起至109年05月05日止
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
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,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
- 領獎期間,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、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)及中獎統一發票,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,逾期不得領獎。
- 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-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- 中四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。
- 中五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繳納0.4%印花稅款。
- 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- 詳細領獎規定,請查閱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。若有疑義,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:4128282(手機請撥:02-4128282),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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